摘要:
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与证券上市的联系与区别证券发行属于一级市场,证券上市和证券交易属于二级市场。公司想要发行股票或者债券都要通过专门部门的审批,股票的审批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债券的主管... 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与证券上市的联系与区别
证券发行属于一级市场,证券上市和证券交易属于二级市场。公司想要发行股票或者债券都要通过专门部门的审批,股票的审批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债券的主管部门比较多,比如国债,是财政部管。公司债是中国证监会管,企业债也是财政部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是注册制,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它的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通过了,就可以发行了。发行对象:股票主要是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债券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某些债券也可以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上市主管方是交易所,向交易所申请通过后就可以上市交易。发行是上市的前提,上市是发行的结果。两者息息相关。
证券交易,是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证券交易是一种已经依法发行并经投资者认购的证券的买卖,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特定权利的买卖,也是一种标准化合同的买卖。证券交易的方式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信用交易和回购。证券交易形成的市场为证券的交易市场,即证券的二级市场。
证券上市是指发行人的股票、债券等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为,为上市证券。证券上市是连接证券发行与证券场内交易的桥梁。证券上市还确立了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自律监管关系。
证券发行,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任何一个经济体系中都有资金的盈余单位(有储蓄的个人、家庭和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和资金的短缺单位(有投资机会的企业、政府和有消费需要的个人),为了加速资金的周转和利用效率,需要使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短缺单位。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形式。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何种交易方式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必须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